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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秦皇岛医疗保险报销那些你必须要知道的事!

    信息发布者:sxs888
    2017-04-07 08:10:20   转载

    秦皇岛市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布通知,2017年救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将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待遇;

    1.在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方面,取消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按照参保的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2.大病保险年度支付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

    3.在门诊慢性病报销方面,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不设起付线;

    4.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


    通知表示,根据省《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及《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秦皇岛市从2016年8月1日起开展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2017年救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将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待遇。

    按照上级要求,2017年救助范围将扩大到: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 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 以上的) 。

    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方面,患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

    在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方面,取消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按照参保的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大病保险年度支付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

    在门诊慢性病报销方面,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普通慢性病封顶线为每年6000元,报销比例为75%;重大慢性病封顶线为每年15万元,报销比例为 90%。

    秦皇岛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城镇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3,20000元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元

    比例:居民报销50%,年最高报销500元

    大学生住院用费比例

    泰皇岛大学生住院用费报销比例

    参保大学生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门诊大病起付标准每年600元。

    (一)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二)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起付标准6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三)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各高校定点医疗机构包干使用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四)参保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每学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3.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至1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5%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7%

    3.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基金支付90%。

    4.退休人员增加5%。异地就医降低5%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

    报销比例:30%,年最高报销1200元

    办理材料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险卡;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4.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住院志、检查化验单、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6.转往外地住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本地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门诊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险卡

    2.门诊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门诊明细清单原件

    4.门诊病历手册原件(需有病情记录)

    5.转往外地门诊的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原件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门诊慢性病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1. 医疗保险卡

    2. 门诊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门诊明细清单原件

    4.门诊慢性病本原件(需有病情记录)

    5. 转往外地门诊的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原件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参保居民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到所参保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手续。

    普通门诊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在医院结算时,现场报销。

    办理地址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400号

    电话:0335-3262776

    秦皇岛市海港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39号

    电话:0335-3262131

    山海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海西路人事劳动社保局

    电话:0335-5137758

    北戴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联峰北路43号

    电话:0335-418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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